目前很多银行都推出了“免息”“零利率”贷款买车等噱头,也就是说还款期内借的贷款是没有利息的,很多消费者就是因为这些诱人的优惠才被吸引进店的。但是,由于购车者对汽车的实际价格和优惠政策没有一个清晰的认识,反而会花更多的钱买车。
一般来说,对于“零利率”汽车贷款,利息由汽车厂商支付。表面上看确实得到了很多优惠,但仔细考虑后会发现,“零利率”的“神秘”贷款一般要求业主支付贷款金额的2%-7%作为手续费(不同机构的利率不同)。显然,这是一种变相的利益,而很多时候如果购车者参与“零利率”
小贴士:面对类似的“免息”优惠,要多了解相关信息,做个小计算,综合对比新车的优惠价格,避免“被招”。
除了免息、零利率之外,很多汽车店还会推出“1元车险、零利率”的优惠贷款方案,但他们提供的优惠套餐虽然包括贷款一年零利率、购买1元保险,但只能选择其中一种。同时,“1元车险”虽然包含了机动车盗窃救援、第三方保险等可负担的内容,但实际上需要自行购买其他商业保险类型,再加上购车其他贷款的附加条件和车贷手续费,实际上比一次性全额购车多花了近万元。其实这是一种捆绑销售,也是很多商家非常喜欢使用的一种促销方式。比如在某品牌的汽车店办理车贷业务,必须同时通过公司购买一切险,甚至购买一些精品礼包。其实经销商不仅可以为车贷和保险业务赚取一定的佣金返利,还可以赚取一定的罚款利润。
小贴士:办理车贷业务前,要学会对比各种购车方案,详细了解商家的“打折”是否属于捆绑销售,以免浪费钱。
汽车贷款担保市场的竞争日趋白热化,一些不良汽车经销商和汽车贷款担保公司也趁机赚取不诚信的钱。这就要求我们在办理个人车贷时要多关注合同的相关内容。以各种借口重复指控。很多时候,买车的朋友都渴望得到车贷。他们之前对相关费用并不是很了解,车贷也没有确切的收费标准可以参考,这就给了不良车商一个机会,可以把同一个收费项目改好几个名字,重复收费。不必要的充电物品满天飞,严重损害了我们的利益。这个时候,买车的朋友有必要花点时间去查查相关资料,对比几个,以免掉入这些陷阱。在合同和协议上作弊。在签订购车贷款合同时,部分购车人在合同中表示还款方式为“等额本息等额还款”,但消费者在银行打印的个人购车贷款明细却是“增本减息”,显然是经销商的过错。不按约定标准执行。很多汽车贷款担保公司在借款人办理手续时,会把自己的服务炸掉,给很多承诺。然而,汽车贷款合同签订后,这些所谓的承诺将变成空支票。这个时候,我们在寻找他们的理论时,往往依赖于不解决他们。
提示:以各种借口重复收费;合同、协议作弊;不遵守约定的标准是贷款合同的常见陷阱。这里需要提醒车主查看自己的收费清单,还款方式是否正确。
百万购车补贴
车贷的钱只能用于买车,不能用于其他消费,如果只拿钱不拿车,会涉嫌诈骗罪。车贷诈骗立案标准是由公安机关根据情节审查确定案件性质,如果符合刑事案件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侦查获取证据,追究其刑事责任,将追回的赃款退还给受害人。 有的人为了骗贷,玩起一车“三姓家奴”,也就是车辆抵押后再被二次抵押,甚至三次抵押,骗贷者为了拿到更多贷款金额,经过多家贷款公司的抵押后,最后销声匿迹。即便最后被找到,这几家贷款公司争抢这一辆车,热闹的是他们,而自己只管拿钱,而这样的骗贷招数还有很多,车贷行业人员要做到贷款前严格审查、贷款中紧密跟踪、贷款后实时监控等,牢牢把握每个环节。相关法律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 (1)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