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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新余致39死火灾调查报告公布,深刻反思与全面整改

江西新余“1·24”特别重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深度解析

2024年1月24日15时22分,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佳乐苑小区临街商住综合楼发生了一起震惊全国的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造成39人死亡、9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高达4352.84万元,这起事故不仅给遇难者家庭带来了无尽的悲痛,也引发了社会各界对安全生产和监管责任的深刻反思,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西新余佳乐苑临街店铺“1·24”特别重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详细揭示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整改措施,本文将对这一调查报告进行深度解析,以期从中汲取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改进。

事故概况与直接原因

事故时间地点:2024年1月24日15时22分,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佳乐苑小区临街商住综合楼。

事故后果:造成39人死亡、9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352.84万元。

直接原因:经国务院调查组调查认定,事故的直接原因是佳乐苑综合楼地下一层违法违规建设冷库,施工作业中使用聚氨酯泡沫填缝剂时释放易燃气体局部积聚达到可燃条件,在挤塑板上铺设塑料薄膜时产生静电放电点燃积聚的易燃气体,迅即引燃聚氨酯泡沫、挤塑板等易燃可燃材料,产生大量有毒烟气,地下一层与一层共用的疏散楼梯防火分隔缺失,导致烟气快速蔓延至二层,进一步加剧了人员伤亡。

事故责任与违法违规行为

涉事房主与生产经营单位:涉事房主违法违规改变商住综合楼地下一层用途用作出租经营,冷库建设施工单位违规建设冷库时起火,教育培训机构和宾馆违规经营,这些行为严重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标准,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之一。

建筑建设相关企业:丰华地产、新余设计院、赣新建筑公司、正大监理公司在涉事建筑建设过程中存在严重违法违规问题,丰华地产在人防工程报审报监方面也存在失职行为,导致地下一层成为既未建成人防工程,也不是普通地下室的违法建筑,长期处于未经验收擅自投入使用、先天存在重大隐患的状态。

冷库建设与施工单位:佰烩香批发部、凝霜制冷公司在地下一层冷库建设、施工过程中同样存在违规操作,加剧了火灾的发生和蔓延。

属地政府及监管部门: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存在规划建设源头失守、排查整顿不力、监管制度有漏洞、消防验收检查走形式、专项整治走过场和教育培训机构管理缺失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使得安全隐患未能得到及时发现和有效整改,最终导致了事故的发生。

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与迅速响应

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立即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全力救治受伤人员,妥善做好遇难人员家属安抚善后等工作,强调要尽快查明原因,依法严肃追责,进行深刻反思,李强总理等领导同志也作出批示,提出明确要求。

根据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李强总理要求,国务院副总理张国清率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赶赴现场指导事故处置工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经国务院批准,成立了由应急管理部牵头,公安部、国家消防救援局、全国总工会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参加的国务院江西新余佳乐苑临街店铺“1·24”特别重大火灾事故调查组,教育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也派员参加了相关工作,邀请建筑、消防、冷库和静电等有关方面的专家参与事故调查。

深入调查与科学论证

调查组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查阅资料、座谈交流、询问谈话、现场勘验、视频分析、检测鉴定、模拟试验、专家论证等多种方式,全面查清了事故经过、发生原因等情况,查明了涉事房主和有关生产经营单位的相关情况和责任,以及地方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在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和相关人员责任。

在调查过程中,调查组排除了人为放火、动火作业、电气故障、吸烟等因素引发火灾的可能性,经过一系列模拟试验和专家论证,最终确定了事故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

深刻教训与整改措施

针对事故暴露的问题,调查组总结了五个方面的主要教训:

1、消除群众身边的安全隐患:只有消除群众身边的安全隐患,才能把“两个至上”(即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落到实处。

2、深刻吸取教训:只有深刻吸取教训,才能避免